
保险知识 - 保险评级可靠吗
市场亟待评级
同样是重疾险,我们可以接触到可谓“性价比”大不同的类型。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当重疾险投保者发生合同规定之外的丧失劳动能力情况时,有些重疾险可以理赔,有些则仅是豁免保费且不赔付保险金,还有些则要求继续支付保费。如果有独立的评级机构,对于产品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评级,无疑会大大方便消费者的选择。
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使得
如果
操作不能一刀切
随着金融领域信用评级制度的风靡,业内引发了一个猜想,即是否可以参照债券评级的模式,对保险产品进行信用评级。当前,债券
“在实际向客户推荐保险产品时,我们开展的‘评级’需考量7个小指标,分别是保险条款、保险期限、保险公司、投保年龄、保费数额、缴费方式和附加权益,最后再进行总体评估。”高傅财富CEO陈维忠表示,“通过一个产品的评估小组来保证投资者购买的产品品质。”
保险产品的评级按理财型和保障型的产品大分类分别评级比较恰当。理财型保险产品是较特殊的理财产品,兼具保障和理财的功能,不能用常规理财产品的收益方式来评级。此外,理财型保险是一种保守型的投资方式,评级可从资金安全性,长线通胀比率及产品投资项目等方面考量。保障型保险的根本效用还是保障,对于保障型的保险产品进行评级,需从另几个方面进行考量。首先是保障的全面性,如涵盖疾病种类的多寡,条款内容的丰富性等;其次是产品是否贴合国内现有的实际情况:具体的产品条款是否和医保形成有力的互补,是否能弥补社保和医保的不足;最后需考量产品是否有足够的人性化设计,如能否先行赔付,是否有豁免条款,保单抵押是否方便等。
评级前途路漫漫
对保险公司进行信用评级,为投资者决策、保险公司法人治理以及行业监管提供了标准与依据,但冷静思考后会发现对保险产品进行评级存在非常大的难度。首先保险产品的信用,其本质是保险公司的信用。投资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关心的是产品到期后能否如约得到赔付或还本分红,而保险产品本身并不能反映,决定这一问题的是保险公司的信用水平。与其关注单个保险产品,不如全面了解整个保险公司的信用情况。
目前,保险产品种多样,纷繁复杂,对产品进行信用评级目前缺乏有效的操作性。诸如一般的大型保险公司推出的常规保险产品往往包括寿险、产险、养老三大类,而每一大类下面又细分为数十个小类,再加上不断推出的新产品,往往有上百种保险产品,而每种产品的属性又各异。各个保险产品的设计理念、目标群体、回报方式等因素都不尽相同,进行评级的准确性与实用性存在疑问,在此情况下对保险产品进行评级,不见得能为投资者合理的决策提供多少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