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知识 - 河北省三种未达退休年龄的人可补缴社保费
“以后每月都有固定的养老金,终于解决了我养老的后顾之忧。”退休多年的某供销社老职工王天利上个月补缴了4万余元的
省地税相关人士介绍,很多像王天利这样在企业工作多年,因各种原因未缴社保费而没有退休金的职工,随着社保费补缴政策的落实,开始按月领取退休工资。具有河北省城镇户籍,能提供证明与企业存在
“已退休人员的补缴期已于去年底结束”。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在未达
据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劳动合同制职工补缴时间最早不超过1986年10月,原临时工补缴时间最早不超过1990年3月,原固定工补缴时间最早不超过1993年1月,乡镇企业职工补缴时间最早不超过2003年1月。因此,企业职工身份性质不同,补缴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