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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访谈 - 黄洪:保险让生活更幸福

保险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理解与支持,尤其是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广东省。一方面,经济发展为保险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广东保费规模多年在全国领先;另一方面,广东舆论开放,社会对保险服务有不少意见,保险声誉和行业形象有待提升。今年8月,保监局提出一个行业公益宣传方案,在8月30日局长办公会讨论时,我提出了“保险,让生活更幸福”这句话,建议作为行业公益宣传的主题。这句话,实际上是我多年来思考保险与民生关系的心得体会,反映了保险最本质的风险保障、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三大功能,温暖吉祥,朗朗上口,也让老百姓对保险感觉入耳、舒心,并有所向往。向往即是需求,在任何一个市场中,生产由消费决定。根据消费者的需求,不断提供差异化的保险产品,同时,通过多元化服务,不断培育新的保险需求,从而激发保险业更大的发展潜力,这应该是保险市场发展的规律之一。

近年来,全国和广东都在提幸福生活指数,特别是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建设“幸福广东”的目标。党和政府执政的根本目的是让人民幸福,而保险的目标是要让人民在幸福的基础上更加幸福。因此,我们提出的行业公益宣传口号与人类追求幸福生活的本质、广东省建设“幸福广东”的要求有着天然的联系。广东保监局9月已下发《关于加强广东保险行业公益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利用办公营业场所宣传、户外宣传、平面广告、网络宣传、活动宣传、定制产品、视频广告等各个宣传渠道、宣传载体广泛开展保险公益宣传。“保险,让生活更幸福”,不仅将是广东保险业未来3-5年,甚至更长久的宣传主题,也可能成为社会认同的行业理念。

先进的理念可以促进社会的发展进步。希望“保险,让生活更幸福”的理念,能够帮助老百姓正确认识保险,积极参与保险。事实上,老百姓对保险存在误解,与过去保险市场混乱、恶性竞争有关。据了解,前些年广东保险业违法违规经营的问题相当严重。通过加强监管,短短几年时间,广东保险业不仅在保费规模上重夺全国第一,而且在合法合规经营上也取得了长足进步。

在2001年以前,广东省保费收入(包括深圳)一直排在全国首位。2002年、2003年连续两年失去了全国第一的位置,2004年上半年保费收入排名继续滑落,广东保险业的发展形势已经到了非常严峻的时刻。造成这个局面的原因,主要是广东保险业的发展滞后于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广东保险业的发展速度连续6年(1998-200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广东保险市场违法违规一度比较严重。特别是广东身处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但当时保险业的思想观念却僵化保守。这是因为在一个发展很快的经济大省,保险作为一个新兴市场,发展潜力巨大,不需要创新就能轻易完成经营指标,保险业满足于现状,思想必然变得僵化,失去创新的动力。

要破解广东保险业发展的难题,当务之急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认真学习并落实好科学发展观。为此,广东保监局组织了12个宣讲团到全省20个地市进行宣讲,主题统一为“科学发展观与广东保险业的发展”,宣讲完还组织了9个检查组检查宣讲效果。同时,保监局从基层抓起,展开解放思想的大讨论,对基层保险干部“洗脑”。保监局还在监管方面迅速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进行区域统筹和分类指导,要求保险公司在创新上加大力度。通过解放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集中整治长期存在的市场不规范竞争的顽疾,行业士气明显提升,保险业表现出心齐、气顺和劲足的良好发展态势。2004年底,广东全省保费收入已回到全国第一。到2007年底,广东保监局辖区保费收入也跃升全国第一;2010年实现保费收入约1232亿元,连续第四年排名全国第一;今年1-8月,实现保费收入864亿元,继续排名全国第一。

对于监管工作,我们有四点切身体会:首先,必须坚持尊重和把握规律。经济发展有其客观规律,要以尊重客观规律为前提,只能运用规律而不能改变规律。因此,在监管工作中,要了解和熟悉广东市场,广东省内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空下指标是行不通的。因此要根据各个地区的情况分类监管,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做合适的事情。第二,整顿市场必须坚持制度治本。保险业的发展诞生于改革开放之后,但仍明显带有计划经济的痕迹,传统的发展模式、思维定式和路径依赖,给行业积累了不少问题,形成了不少潜规则,监管部门对这些问题加大了查处力度。但查处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仅靠事后查处不能根本解决问题,必须依赖制度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2007年开始,我们从过去注重治标转到注重治本,治本之策重在建章建制。我们针对市场存在的虚假批退、虚挂应收、虚假保单、虚列费用、虚假理赔和虚假机构的“六虚”问题查找根源、对症下药,从根本上来解决“六虚”问题。如在车险市场推行“赔款实名制”等制度,解决了车险市场存在的查而不止、纠而复生的虚假理赔问题,车险综合成本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交强险年年盈利。针对虚假批退问题,推行保费批退全额转账制度;针对虚挂应收问题,落实见费出单制度,并在全国率先扩大到意外险等领域;针对虚假保单问题,推出保单电话提示、网上查询制度,出台零现金管理办法,研究保险公司收付费短信提示制度;针对虚列费用问题,推行手续费据实列支,落实手续费单一银行账户支付制度,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银行账户报备制度;针对虚假机构问题,制定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健全与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开展联合打击的机制。通过实施一系列的制度,广东市场秩序得到有效改变。目前广东省保险综合成本率为91.8%,承保利润率为8.2%,综合赔付率57%,大大低于全国超过60%的平均水平。第三,必须坚持三管齐下,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并重。要始终坚持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将之与政府行政监管、法律手段有机结合起来,不可偏废,通过交替运用,相得益彰。第四,必须坚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保监局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保险业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通过设立局长信箱、在全行业率先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以及公开信访数量等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通过鼓励创新,以宽容失败的勇气和担当来营造积极的创新氛围,创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广东的特殊地理位置和地缘优势使保险市场化进程快于全国,一方面,保险业能够更快接收国际金融市场的信息,学习成熟市场的做法和经验,这是广东保险业的区位优势所在。但另一方面,国际市场中违法违规的新手法、风险波动也会跨境传递,广东将第一时间受到影响。我们正确处理港澳事务,坚持原则,把握政策,在2004年成功打击地下保单之后,与港澳保险监管部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妥善处理地下保单。近年来,随着广东和港澳交流日益频繁,特别是开放自由行后,广东消费者能够便利地在香港、澳门地区购买保险,分流了部分市场和资源。但也表明,广东与香港、澳门未来的融合趋势越来越明显,广东保险业要顺应这一趋势,挖掘巨大的合作空间,坚定不移地推进三地的合作,达到三方共赢。2010年,广东省保费(包括深圳)近1600亿元,相当于香港的91%。前不久,我们通过《广东省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计划在2020年保费总量超过香港,若保持目前年均增长速度,有可能提前实现。除保费规模外,未来广东保险业将努力在服务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上缩小两地的差距,接近香港水平。只要我们坚持规范市场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着力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广东保险业就一定能实现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